实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(FAMA)补充条例将修正2013年法案中的相关规定,对本地或进口动物源食品的生产、加工、包装或存储过程进行了具体法律规定。
首先,条例修改了当前实施的良好加工规范,着重强调了动物源食品的生产、加工、包装或存储过程;第二,条例将增加一些新的预防性控制规定以利于FASA第103节中关于动物食品相关规定的实施。
总而言之,除了一些例外情况,新的预防控制性规定将应用于已经FDA登记的动物食品加工设备。新的预防性控制规定明确提出了包含对食品试验、环境监控、供应商及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食品掺假的相关要求。
另外,实施条例也包含了一小部分商业限定,如每一单动物源食品的销售额不超过250万美元等。
登记信息:79 FR 58475, 2014.09.29
发布文号:FDA-2011-N-0922
发布单位:美国农部
实施日期:2016-11-22